保健食品和藥劑業及毒藥條例

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設立了一個藥物註冊制度,以 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品質和成效,並包括要求產品的說明所聲稱的事 項必須屬實。該條例之下制定的《藥劑業及毒藥規例》亦規定一般藥 物須加上標籤,說明有關用量、用法和用藥頻率等詳情。含有該等藥 物成分的保健食品,也要受同樣的規管。衛生署的督察每年對藥房及 藥行作數千次的巡查,包括檢查這些店舖所出售的藥物,是否有虛假 的或不同於註冊時所批准的說明。

作者: 黃嘉寶律師

黃嘉寶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律師、香港執業律師。擅長處理:樓宇買賣、離婚、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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