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人離開香港

如離開香港,須將其旅行行程表及聯絡方法通知受託人,並如受託人要求,須返回香港。

如受託人提出要求,須將其護照或旅遊證件交給受託人。

作者: 謝連忠律師

謝連忠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高級合伙人、國際公證人、首批婚姻監禮人、香港執業律師(執業超過25年)、明愛向晴軒《衝出債網》顧問律師、《香港電子法律》作者、《皇庭壹號》:生活必備法律作者。擅長處理:國際公證 Notary Public、婚姻監禮、家庭信託 Family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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