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觀 點
刑 事 罪 行 馬 照 跑 談 賭 博

香 港 人 喜 愛 賭 博 , 人 所 共 知 , 就 是 澳 門 蒲 京 燊 哥 , 也 不 知 每 年 贏 了 我 們 香 港 人 多 少 錢 。 念 法 律 的 時 候 , 曾 經 有 位 講 師 向 班 內 同 學 講 述 一 件 趣 事 , 就 在 一 八 六 七 年 的 二 月 , 當 時 高 等 法 庭 有 一 位 外 籍 大 法 官 叫 史 米 路 , 他 在 高 院 審 訊 一 宗 案 件 的 時 候 , 聲 稱 他 極 之 反 對 法 庭 一 種 行 之 已 久 的 「 習 俗 」 , 就 是 在 審 案 的 時 候 剛 巧 踫 上 是 賽 馬 日 的 話 , 法 庭 便 會 特 別 為 此 而 將 案 件 押 後 提 訊 , 讓 案 中 各 人 可 以 到 馬 場 投 注 買 馬 。 那 個 時 候 , 我 和 你 仍 未 出 世 , 據 說 當 時 的 法 庭 、 陪 審 團 、 法 官 、 控 辯 雙 方 大 律 師 , 通 通 都 是 紅 鬚 綠 眼 的 英 國 人 , 抑 或 就 是 那 些 擠 身 於 上 流 社 會 的 顯 貴 華 人 。 賽 馬 是 高 尚 娛 樂 , 是 上 流 人 士 達 官 貴 人 的 玩 意 。 結 果 , 雖 然 史 米 路 法 官 表 示 反 對 , 但 在 陪 審 員 們 堅 持 下 , 案 件 還 是 押 後 到 下 一 星 期 。

聽 了 以 上 的 怪 事 , 自 然 令 人 得 一 啖 笑 , 事 到 如 今 , 法 庭 當 然 沒 有 這 樣 事 情 發 生 。 但 是 , 港 人 熱 愛 賽 馬 和 各 式 賭 博 方 式 卻 仍 舊 是 一 個 事 實 。 賭 博 似 乎 是 出 於 人 的 天 性 , 但 另 一 方 面 又 不 時 帶 來 一 些 傾 家 蕩 產 的 例 子 , 令 人 又 愛 又 恨 , 結 果 , 賭 博 成 為 了 大 眾 認 同 和 接 受 的 玩 意 , 但 同 時 又 害 怕 賭 風 蔓 延 , 使 少 年 人 心 靈 品 德 受 到 破 壞 , 普 羅 大 眾 因 此 在 贊 成 賭 博 不 應 被 全 面 禁 止 的 前 題 下 , 不 斷 爭 論 有 關 賭 博 被 容 許 的 尺 度 問 題 。

賭 博 合 法 化 的 爭 議

在 考 慮 賭 博 活 動 合 法 化 的 尺 度 這 問 題 上 , 至 今 到 處 還 存 在 著 極 大 的 爭 議 , 這 個 爭 議 在 一 九 六 四 年 時 出 現 了 高 潮 , 於 是 香 港 政 府 迫 於 在 一 九 六 五 年 委 任 出 一 個 賭 博 政 策 諮 詢 委 員 會 , 針 對 上 述 問 題 , 提 出 有 關 法 律 修 訂 方 面 的 意 見 , 由 於 尺 度 難 於 量 化 , 政 府 決 定 以 華 人 公 眾 的 道 德 標 準 和 眼 光 為 依 歸 , 委 員 會 中 十 個 佔 八 個 是 由 華 人 出 任 , 其 後 編 製 了 一 份 報 告 書 。

賭 博 是 一 項 刑 事 罪 , 但 不 是 所 有 形 式 的 博 彩 也 是 違 法 的 , 是 否 違 法 是 依 據 法 例 裡 的 規 定 , 而 法 例 正 正 是 反 映 了 公 眾 人 士 可 以 接 受 的 標 準 。 因 此 私 人 間 的 博 彩 , 不 算 是 犯 法 , 例 如 朋 友 間 打 賭 球 賽 中 南 華 會 否 勝 出 、 銀 仔 拋 出 的 是 公 還 是 字 , 朋 友 二 人 之 間 不 存 任 何 欺 詐 成 份 , 雙 方 自 願 進 行 , 法 例 是 不 會 禁 止 的 。 相 反 , 如 果 之 間 不 存 在 機 會 均 等 的 成 份 , 甚 或 有 「 抽 水 」 、 「 抽 佣 」 、 出 賃 麻 雀 或 天 九 牌 牟 利 , 又 不 是 每 人 均 有 機 會 做 「 莊 」 的 話 , 這 便 算 是 非 法 賭 博 。

公 眾 地 方 不 得 博 彩

市 民 同 時 必 須 注 意 , 即 使 是 私 人 間 的 公 平 博 彩 , 也 不 得 在 公 眾 地 方 進 行 , 否 則 便 會 犯 了 在 公 眾 地 方 處 賭 博 這 項 罪 。 換 言 之 , 我 可 以 跟 你 打 賭 歌 星 王 菲 下 一 胎 所 生 的 是 仔 還 是 女 , 但 下 注 的 時 候 不 可 以 在 公 眾 地 方 發 生 , 只 可 以 在 家 中 進 行 。 法 例 有 這 項 的 禁 制 , 就 是 認 為 賭 博 活 動 是 會 使 社 會 風 氣 受 到 損 害 的 , 賭 博 若 然 是 在 私 人 地 方 進 行 , 便 不 會 使 這 項 原 則 受 到 侵 害 , 個 人 私 底 下 的 博 彩 , 只 涉 及 個 人 的 道 德 標 準 和 操 守 , 社 會 既 然 不 會 因 此 受 到 損 害 , 法 例 也 照 理 不 應 干 預 , 好 讓 個 人 的 行 動 自 由 得 到 更 大 的 保 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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