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觀 點
刑 事 罪 行 與 其 痛 苦 , 不 如 人 道 毀 滅 ?

假 使 讀 者 有 一 位 至 愛 的 親 朋 一 天 病 倒 , 醫 生 診 斷 後 , 認 為 他 危 在 旦 夕 , 無 葯 可 救 , 但 是 他 在 生 命 垂 危 之 時 , 痛 苦 萬 分 , 只 是 靠 呼 吸 器 保 持 他 的 生 命 , 請 問 你 會 怎 樣 做 , 由 他 痛 苦 至 死 , 還 是 叫 醫 生 停 止 診 治 , 基 於 醫 生 的 專 業 守 則 , 又 不 可 以 做 違 法 的 事 , 你 又 會 怎 樣 做 ?

這 確 實 是 個 令 人 感 到 非 常 難 堪 和 痛 苦 的 問 題 , 但 就 在 一 九 八 五 年 十 一 月 , 這 個 難 題 就 出 現 在 高 等 法 庭 裡 , 由 七 男 女 組 成 的 陪 審 團 因 要 決 定 , 一 名 男 子 在 其 弟 生 命 垂 死 之 際 , 將 他 的 呼 吸 器 截 斷 是 否 因 此 犯 了 謀 殺 罪 。 結 果 陪 審 團 宣 判 被 告 無 罪 , 由 於 是 謀 殺 案 , 有 罪 與 否 , 必 須 是 陪 審 員 一 致 看 法 。

筆 者 並 不 打 算 討 論 上 述 案 件 中 的 被 告 應 否 有 罪 ,因 為 畢 竟 法 庭 已 有 了 判 決 , 我 們 無 須 為 此 大 興 問 罪 之 師 或 發 射 馬 後 炮 。 但 上 述 案 件 令 筆 者 不 禁 想 起 有 關 人 道 毀 滅 ( 或 稱 為 安 樂 死 ) 的 問 題 , 馬 迷 知 道 如 果 馬 匹 賽 跑 時 跑 斷 了 腳 , 馬 變 得 無 用 , 而 牠 又 痛 苦 萬 分 的 話 , 久 延 殘 喘 , 倒 不 如 將 牠 殺 死 。 但 是 , 對 於 畜 牲 , 我 們 可 以 這 樣 做 , 但 對 於 人 命 , 則 法 律 未 嘗 容 許 , 但 我 不 禁 要 問 , 為 何 有 此 分 別 , 是 人 的 生 命 更 貴 重 嗎 ? 這 實 在 不 可 見 得 , 君 不 見 自 購 馬 貴 起 來 數 以 十 萬 計 嗎 ?

反 對 將 生 命 垂 危 的 人 人 道 毀 滅 的 主 要 論 點 , 是 認 為 任 何 人 也 無 權 奪 去 他 人 的 生 命 。 但 似 乎 這 條 規 律 已 變 得 刻 板 了 , 任 何 一 個 人 都 會 承 認 生 命 無 價 , 但 如 果 一 個 人 是 無 可 救 葯 而 又 痛 苦 非 常 的 話 , 他 的 生 存 又 有 何 意 思 呢 ? 最 後 , 筆 者 聲 明 並 不 是 支 持 人 道 毀 滅 論 , 只 是 提 出 一 些 問 題 大 家 思 想 一 下 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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