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觀 點
刑 事 罪 行 恐 嚇 勒 索 罪 中 的 威 嚇 成 份

刑 事 法 中 的 一 條 金 科 玉 律 , 差 不 多 人 盡 皆 知 ,即 要 斷 定 疑 犯 有 罪 , 舉 証 的 責 任 放 在 控 方 的 身 上 。 例 如 , 就 恐 嚇 勒 索 罪 ( Blackmail ) 為 例 , 控 方 必 須 舉 証 , 提 出 事 實 証 明 , 疑 犯 曾 向 事 主 發 出 威 嚇 性 說 話 , 提 出 不 當 的 要 求 。

什 麼 是 威 嚇 性 說 話 ( Menace ) 是 個 令 人 頗 為 頭 痛 的 問 題 , 譬 如 說 :「 你 因 住 呀 ! 」 , 又 或 「 你 唔 好 比 我 再 見 倒 你 ! 」 , 又 或 「 唔 好 怪 我 對 你 唔 客 氣 ! 」 這 些 都 是 一 些 看 為 十 分 濛 糊 不 清 的 說 話 , 是 否 可 以 稱 得 上 是 帶 有 威 嚇 性 , 令 人 十 分 難 以 斷 言 。

在 八 八 年 , 最 高 法 院 上 訴 庭 有 一 宗 上 訴 案 , 所 爭 論 的 焦 點 只 有 一 句 話 : 「 他 們 將 對 你 不 客 氣 ! 」 對 於 普 羅 大 眾 的 香 港 人 來 說 , 這 句 話 意 味 著 某 人 會 向 你 動 粗 , 不 出 武 力 和 恐 嚇 , 常 人 聽 了 這 句 說 話 , 也 會 感 到 驚 慌 和 不 安 , 惟 恐 有 人 對 自 己 不 利 , 但 此 等 說 話 , 並 不 是 一 個 法 律 的 問 題 , 即 是 說 有 這 樣 的 字 眼 出 現 , 就 必 然 是 稱 得 上 是 威 嚇 性 說 話 。 上 訴 庭 因 此 指 出 , 一 些 說 話 是 否 可 以 稱 得 上 具 備 有 威 嚇 性 , 是 一 個 事 實 的 問 題 ( Question of Fact ) , 因 此 , 這 應 交 由 陪 審 團 來 決 定 , 法 官 只 能 夠提 出 有 關 法 律 , 供 陪 審 團 來 參 照 思 索 , 這 等 說 話 在 配 合 整 件 事 情 的 環 境 之 下 , 會 否 形 成 威 嚇 成 份 。 香 港 陪 審 團 制 度 假 定 陪 審 員 是 常 人 , 會 以 常 人 的 角 度 出 發 考 慮 和 決 定 問 題 , 在 這 點 上 也 並 不 例 外 , 亦 即 是 說 , 從 平 常 人 的 眼 光 來 看 , 此 等 說 話 是 否 具 備 威 嚇 性 , 答 案 如 果 屬 是 的 話 , 控 方 便 算 是 提 出 了 充 份 的 証 據 , 証 明 恐 嚇 勒 索 罪 中 其 中 一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內 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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