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觀 點
商 業 當 擔 保 人 的 責 任

有 限 公 司 充 任 物 業 的 業 主 , 要 將 物 業 按 給 銀 行 借 錢 , 或 獲 取 透 支 額 , 又 或 取 得 開 信 用 狀 的 服 務 , 例 必 同 時 要 董 事 們 當 私 人 擔 保 , 承 諾 公 司 所 欠 下 的 一 切 款 項 , 董 事 們 也 有 責 任 要 償 還 。 如 果 沒 有 董 事 們 的 私 人 擔 保 , 要 銀 行 借 款 的 話 , 著 實 不 是 一 件 容 易 的 事 情 。

不 知 道 是 誰 創 立 的 做 法 , 那 些 私 人 擔 保 書 的 內 容 , 除 了 大 致 上 是 千 篇 一 律 外 , 字 體 也 是 細 得 可 憐 , 法 律 並 沒 有 規 限 銀 行 要 將 其 內 容 解 釋 給 擔 保 人 聽 , 只 是 不 容 許 銀 行 向 擔 保 人 施 加 不 正 當 的 壓 力 ( Undue Influence ) , 有 此 情 況 的 話 , 所 簽 署 了 的 擔 保 書 即 使 是 如 何 寫 得 天 花 龍 鳳 , 也 是 全 無 效 力 。 據 筆 者 所 見 , 那 些 私 人 擔 保 書 , 總 括 來 說 , 都 是 保 障 銀 行 的 , 對 簽 署 人 毫 無 好 處 , 擔 保 人 為 了 要 銀 行 借 款 給 公 司 用 , 也 沒 有 任 何 的 選 擇 餘 地 。 另一 方 面 , 擔 保 書 的 內 容 艱 深 難 明 , 非 常 人 可 以 看 得 明 白 , 即 使 律 師 , 對 某 些 條 款 , 也 會 不 大 清 楚 , 所 以 可 以 說 , 私 人 擔 保 書 是 一 份 極 之 無 癮 的 法 律 文 件 , 令 人 感 到 十 分 厭 惡 , 但 又 不 可 以 沒 有 。

讀 者 們 倘 若 一 天 , 需 要 借 錢 , 除 非 是 借 給 自 己 的 公 司 用 或 自 己 用 , 最 好 還 是 不 要 簽 , 老 實 說 , 以 筆 者 看 來 , 連 至 親 的 太 太 或 兒 女 , 也 不 要 充 當 他 們 的 擔 保 人 , 因 為 擔 保 人 的 責 任 有 時 候 是 無 限的 , 借 款 人 借 了 多 少 , 擔 保 人 很 多 時 候 不 知 道 ,到 了 銀 行 提 出 聲 討 , 可 能 已 變 成 了 很 大 的 數 字 , 即 使 是 數 十 萬 元 , 也 足 以 累 及 擔 保 人 的 終 身 , 諺 語 有 云 : 「 唔 做 中 、 唔 做 保 、 唔 做 媒 人 三 代 好 」 , 這 話 十 分 對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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