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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 讓 生 意 要 小 心
在 報 張 的 分 類 小 廣 告 中 , 不 時 會 發 現 有 一 些 生 意 頂 讓 廣 告 , 例 如 是 餐 廳 、 小 食 店 、 花 店 , 甚 至 是 補 習 社 , 頂 手 的 費 用 很 多 時 候 會 以 數 十 萬 元 計 , 因 為 生 意 中 最 值 錢 的 部 份 , 是 生 意 的 客 路 和 商 譽 。 頂 手 購 入 有 關 生 意 的 人 在 進 行 交 易 的 時 候 , 有 很 多 需 要 注 意 的 地 方 , 其 最 重 要 者 , 是 該 項 交 易 極 有 可 能 是 屬 於 所 謂 「 生 意 轉 讓 」 ( Transfer of Business ) , 這 個 名 堂 是 有 其 法 律 上 的 含 義 和 重 要 性 的 。 根 據 香 港 其 中 一 條 法 例 , 名 之 為 生 意 轉 讓 ( 保 障 債 權 人 ) 條 例 , 如 果 交 易 是 屬 於 生 意 轉 讓 的 話 , 頂 手 購 入 生 意 的 人 要 就 上 手 的 債 項 , 包 括 經 營 收 益 的 稅 項 , 負 上 責 任 。 因 為 上 手 的 生 意 經 營 者 , 欠 下 的 債 項 可 能 十 分 之 多 , 這 條 法 例 對 頂 手 購 入 者 , 會 有 可 大 可 小 的 結 果 。 是 否 可 稱 得 上 是 生 意 轉 讓 , 是 視 乎 上 手 和 下 手 所 經 營 的 生 意 的 相 關 程 度 , 如 果 兩 者 都 是 經 營 同 樣 生 意 , 又 用 同 一 的 舖 位 經 營 , 甚 至 是 聘 用 同 一 批 員 工 和 同 一 班 的 客 路 的 話 , 這 便 毫 無 疑 問 是 屬 於 生 意 轉 讓 了 , 即 使 經 營 者 已 經 是 完 全 的 另 一 批 人 。 這 條 法 例 存 在 的 目 的 , 是 為 了 防 止 經 營 者 以 生 意 轉 讓 為 借 口 , 逃 避 債 權 人 的 債 項 , 當 然 , 法 例 對 於 頂 手 購 入 的 人 有 時 會 變 得 十 分 之 不 公 平 , 但 這 只 是 出 於 頂 手 人 的 無 知 , 債 權 人 受 法 律 保 障 是 應 份 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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