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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良 僱 主 破 產 , 僱 員 可 入 稟
香 港 廠 家 因 近 年 本 地 工 資 高 漲 , 兼 且 很 難 請 到 合 適的 工 人 , 便 索 性 在 中 國 內 地 設 廠 經 營 。 無 良 的 僱 主 便 會乘 機 欠 薪 拖 薪 , 並 且 將 生 財 器 具 , 主 要 是 機 器 搬 離 香 港 , 正 因 為 這 樣 , 早 幾 年 這 類 新 聞 久 不 久 便 有 一 宗 。 香 港 社 會 對 打 工 的 人 甚 不 公 道 , 老 闆 的 財 富 是 靠 賺 錢 方 式 獲 得 , 也 同 時 候 靠 剝 削 員 工 伙 計 得 到 , 工 人 沒 有獲 得 應 有 的 合 理 報 酬 , 直 至 老 闆 逃 到 中 國 內 地 , 大 伙 兒 只 可 以 到 勞 工 處 尋 求 協 助 , 但 因 為 老 闆 身 在 外 地 , 實 行闊 佬 懶 理 , 其 結 局 還 是 不 了 了 之 。 獨 資 經 營 的 老 闆 結 束 營 業 , 必 須 清 還 欠 下 工 資 , 但 假 如 找 不 到 他 手 頭 上 的 物 業 和 收 益 , 工 人 可 以 向 法 律 援 助 署 求 助 , 向 法 院 提 出 破 產 入 稟 。 破 產 入 稟 對 於 某 些 人 來 說 , 有 其 本 身 的 作 用 , 其 一 是 使 債 務 人 的 生 意 和 入 息 , 由 破 產 管 理 官 (Official Receiver) 來 接 管 經 營 , 令 債 務 人 的 生 意 不 再 由 他 控 制 , 對 於 想 繼 續 經 營 的 人 來 說 , 是 極 大 的 痛 苦 , 因 為 他 們 的 入 息 來 源 , 很 多 時 候 是 由 生 意 所 得 , 這 樣 做 無 疑 是 將 他 的 飯 碗 打 破 。 另 則 可 以 對 債 務 人 造 成 極 之 煩 複 的 干 擾 , 破 產 管 理 官 有 權 清 查 他 過 往 的 支 出 和 收 入 , 追 尋 各 等 交 易 , 假 使 債 務 人 意 欲 避 開 干 擾 , 可 能 會 甘 於 就 犯 。 破 產 入 稟 在 很 多 時 候 會 發 揮 到 一 定 的 效 用 , 例 如 是 迫 使 債 務 人 向 各 方 面 借 貸 或 套 取 現 金 , 清 還 工 人 欠 薪 或 其 他 債 權 人 的 債 項 。 當 然 , 到 了 這 境 地 的 話 , 債 務 人 只 可 向 親 朋 戚 友 借 錢 , 銀 行 根 本 不 會 理 會 。 當 然 , 有 些 不 誠 實 的 商 人 , 經 營 又 不 得 其 法 , 只 是 靠 拖 靠 欠 度 日 , 他 們 根 本 不 適 合 做 生 意 , 其 經 營 只 是 累 人 累 物 , 對 己 對 人 毫 無 好 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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