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功,不收費」可以涉及包攬訴訟罪

在領匯上市事件中,有人指立法會議員鄭經翰(鄭大班)出資50萬,幫助公屋居民在高院打官司,因而向警方報案,指責鄭大班觸犯相關罪行,以下可能控罪:

  • 包攬訴訟 (maintenance)和
  • 幫訴 (champerty)

所謂包攬訴訟或包攬官司,是指鄭在案中沒有利害關係,插手多管閑事。鄭大班案件,相信會觸發警方就「不成功,不收費」的案件展開調查一些相類似性質的個案,最明顯的是「不成功,不收費」的傷亡索償個案。此因,如果律師或索償公司在案中採取「不成功,不收費」的方式,加以向原訴人(例如是工傷工人或交通意外中的傷者)提供金錢上的資助,支援他們打官司,便會等同包攬訴訟或幫訴,而案中的當事人(即原告或索償者)亦變成案中共犯,惹上刑事官非,原告變成被告,錢銀事小,坐監事大,市民必須小心。

作者: 謝連忠律師

謝連忠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高級合伙人、國際公證人、首批婚姻監禮人、香港執業律師(執業超過25年)、明愛向晴軒《衝出債網》顧問律師、《香港電子法律》作者、《皇庭壹號》:生活必備法律作者。擅長處理:國際公證 Notary Public、婚姻監禮、家庭信託 Family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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