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與老師可否發生同性戀愛或異性戀愛?

老師要注意,(一)不得構成性騷擾;(二)如果是女學生,未滿十六歲與其發生性行為,就算女學生同意,也屬刑事罪行;(三)如果是同性戀,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及118H條規定,與21歲以下男性發生肛交或猥褻行為屬刑事罪行。法律以外,老師應嚴重考慮應否利用老師的身份與學生談戀愛。

作者: 法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