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屠房或藏有不合法來源豬肉

任何人士若經營非法屠房或藏有不合法來源豬肉可作出售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作者: 李美林律師

李美林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合夥人、香港執業律師、婚姻監禮人、刑事案律師。擅長處理:債務舒緩DRP、個人債務重組 IVA、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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