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樓和轉按,選「固定收費」fixed fee,置業有預算

樓宇買賣同按揭方面,現在取消了「定額收費」,一些律師行轉而實行「固定收費」,例如按揭費用為$4500,不再根據貸款金額收費。

樓宇買賣的「定額收費」早在20多年前已經成為過去,現今律師在樓宇買賣交易中的收費是按照樓價而定,不再使用統一的「定額」,也就是不論選擇哪家律師行,都不再被固定收費,這樣對置業者來說更加公平,他們現在可以在律師費用上有更多的選擇權,同時也促進了專業法律服務的競爭。

時至今日,買樓、賣樓,甚至按揭的律師費用都可以進行自由議價。此外,首次置業者現在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律師,而不需要支付發展商的律師費用。除此之外,香港銀行公會已引入PAPT作為再融資融資的替代支付方式。我們已完成了超過300個再融資案件,並在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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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婉明律師

陳婉明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律師、香港執業律師。擅長處理:樓宇買賣、公司、離婚、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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