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的效力及有效期限

第13條訂定牌照須符合訂明格式;規定持牌人繳付訂明費用;授權批出牌照,有效期最長12個月;以及授權牌照所指名的人在牌照上指明的任何地方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

作者: 袁斯朗律師

袁斯朗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律師、香港執業律師。擅長處理:樓宇買賣、離婚、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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