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承繼之爭議

富商突然逝世、家財以億計

富商某君突然逝世,留下再婚年輕影星妻子,死時擁有家財以億計算,有人問問這筆遺產會去到誰的手上。影響遺產承繼的主要因素有二,其一是某君死時是否有立下遺囑;其次是某君和該女子是否有註冊登記結婚。

不要以為凡是大排筵席和大事宣傳,便認為他倆一定有註冊登記,有否這樣做過,要向當事人查問才會清楚。大事鋪張向人聲稱倆人是夫妻,即使人們也以此稱呼,也不足以受到法律承認他們是夫妻關係。

葉謝鄧律師事務所:提供有關律師事務所香港法律服務的資料:遺產承辦、遺囑

婚前訂下遺囑因結婚失去效力

在法律上是否合法夫妻會影響承繼,因為依照遺囑法例,在婚前所訂下的所有遺囑,會因結婚的緣故令至完全失去效力。這樣的法律是為了保障死者的配偶,因為在未結婚之前,死者極有可能已寫下遺囑,將財產分給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姊妹。

不過,若然沒有遺囑,遺產的承繼權便會依照無遺囑條例辦理。這條法例就死者沒有遺囑而過世的情況下,就財產的分配詳列了承繼權利,由有子女和配偶以至什麼親人也沒有的各種情況都有述及。

因此,不論屬於任何一者,有孩子的話,孩子便可就遺產分一杯羹。

二人假如沒有孩子的話,遺產便會由妻子一人獨享了,有孩子便大致上各佔一半。

葉文慶家族爭產

一套電視劇,其中一位律師的客人,死前訂下遺囑,將名下的三千萬遺產全部歸比該位律師,於是便有人出來,包括死者的兒子指稱該份遺囑是無效力的。香港高等法院數年前出現了一單官司,是葉文慶家族的成員之間的糾紛,其爭論焦點便是死者遺囑的有效性。

沒有遺囑的案件,不會出現電視片和葉氏家族般的爭論,但如果有人硬要打官司的話,大可以指責死者與其配偶間的婚姻是缺乏效力的。一般婚姻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是婚姻法的事情,假如有人可以找出証據支持其說法的話,死者的配偶自然不可以被稱為配偶,而其結局是不能享有遺產的承繼權利,死時假如有遺囑,便要依遺囑分配,並不會因結婚而令遺囑失效,沒有遺囑便要依無遺囑法辦理,財產歸到死者的父母和兄弟身上。

要証明一段婚姻是否無效,有很多因素,例如是夫妻任何一方無能,又或任何一方並非衷誠同意結婚,又或任何一方乃精神健康條例所指的精神病者,又或與訴訟人在結婚時患有性病或懷有另一男子的骨肉,這等因素並不是令人感到光彩的事,就此大打官司的話,要不見報實在十分之難。

葉謝鄧律師事務所:提供有關律師事務所香港法律服務的資料:離婚法

訂立遺囑

訂立遺囑可以用中文或英文寫,兩者在法律上沒分別,立囑必須要有兩個人見証,雙方人士簽名的時候,必須同時在場。

有遺囑的情況下,遺產便照遺囑所述,依樣葫蘆地分配,沒有遺囑的話,便限無遺囑條例分配。但法律同時容許,在這大原則的情況下,死者的親屬有權向法院提出申請,就遺產分一杯羹,這等人包括死者的血系親屬,如父母和子女,也包括前度配偶和一些死者生時以子女對待的孩子。

以上的權利是法律給予法院的酌情權,目的是防止不公平的現象和結果出現。一個極端是明顯的例子,死者和其配偶並沒有結婚,只是倆人同居一起,並且生兒育女,倘若他們沒有結婚,而死時沒有立下遺囑的話,其財產便會去到死者的父母和兄弟身上,如此的結局顯然會對死者的同居女友和孕育的子女不公平,在此情況下,同居女友和其子女便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請,就死者的財產提出分配權利,假如情況極端至他倆雖無夫妻之名,但有夫妻之實的話,法院極有可能會當作他和她的子女存有合法地位,將死者財產全部分給他們,而分毫也不給予死者的父母和兄弟,令至不公平的現象不會出現。

前去:葉謝鄧律師行〈遺產承繼、遺囑、信託〉服務

作者: 黃鶴鳴律師

黃鶴鳴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合夥人、香港執業律師、婚姻監禮人、明愛向晴軒《衝出債網》顧問律師。擅長處理:債務舒緩DRP、個人債務重組 IVA、破產案件。 聯絡電話:642-88888 WhatsApp:9586-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