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淫褻物品刑罰

任何人若發布第III類物品、持有或輸入第III類物品以供發布,可被判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3年。任何人若向青少年發布不雅物品,初犯者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400000元及監禁12個月。再犯者及重犯者定罪後,可被判罰款800000元及監禁12個月。

任何人士,如不遵從有關發布第II類物品的限制,初犯者定罪後,可被判罰款400000元及監禁12個月。再犯者及重犯者定罪後,可被判罰款800000元及監禁12個月。

作者: 陳婉明律師

陳婉明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律師、香港執業律師。擅長處理:樓宇買賣、公司、離婚、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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