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在3種情況下,可要求法庭宣佈一位欠債多於$10000元之債務人(欠債者)破產:(一)債務人沒能力償還一筆已到期債項; …
更多破產
在香港以外的財產的出售
凡破產人管有任何在香港以外的財產,受託人須要求他參予將該財產為債權人的利益而出售,及要求他為該財產的出售而簽署一切所需的 …
更多代辨申請破產解除証明書
1. 律師代表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申請人”)由破產管理處取得不反對申請書(a letter of “No Objec …
更多破產人的電報及信件轉寄
凡有破產令針對破產人作出,法院應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的申請,可不時作出轉寄令,命令在法院認為合適而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內 …
更多解除破產後或債務重整協議後的刑事法律責任
破產人如犯了任何刑事罪行,不得因他已獲解除破產或因任何自願安排已獲批准而獲豁免就該罪行被起訴。
更多對負有繁苛條件(onerous condition)的財產的卸棄
凡破產人財產中,有任何部分包括屬任何保有形式的土地,而該土地負有責任繁苛的契諾,或包括公司股份或股額,或包括無利可圖的合 …
更多破產令的效力
在破產令作出後,破產管理署署長即藉該命令而成為破產人財產的接管人,此後,除本條例另有指示外,破產人如欠任何債權人任何破產 …
更多債務重組 個人自願安排IVA 目的和可行性
IVA 的目的,是削債、減息、設計可行還款方案。IVA 的可行性是靠著一個理念:債務人想還錢,債權人想債務人還錢。 對債 …
更多破產後受甚麼限制?
一經法庭批出破產令後,破產管理處便接手個案,破產人之收入與支出收到審查或限制。破產人的民事行為也受到限制,如不能當公司董 …
更多配偶的申索的延期
在破產人的其他債權人所提出的以金錢或金錢等值作為有值代價的所有申索已獲得償付之前,該破產人的配偶無權以債權人身分,就曾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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