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大廈公契均訂明,如業主拒交管理費,管理人(即管理公司或立案法團)必須按規定給予業主通告。大部分的公契都列明,只要把通告放在有關單位就算有效通知了業主。一般通知均說明,如業主不清繳管理費,管理人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不予另外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