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對遺囑格式嚴,切勿自製

自製遺囑,稱為 home-made will ,即是在未經律師提供法律意見而寫下的一份遺囑,林璇律師説:「遺囑法律對遺囑要求極之嚴格,失效無可挽救,因此切勿冒險自製」。

另位律師謝連忠亦補充説,一份錯格式內容的遺囑,是後人爭產的罪魁禍首,比「沒有遺囑」處境更加差,風水師陳振聰與華懋公司代表的爭產案,當中便涉及一份「自製遺囑」,甚至被指是偽造。

因此,教人「自製遺囑」的言論是極之不理後果的。

作者: 林璇律師

林璇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律師、香港執業律師。擅長處理:工傷、破產、離婚、樓宇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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