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憑說明出售貨品(sale by description)?

所謂憑說明出售貨品,是以文字表達貨品的性質、類別和屬性。

根據貨物買賣條例(Sales of Goods Ordinance) 第15條,如果合約規定貨物是以憑說明買賣的話,合約便會存在一條默示的主要條款(implied condition),規定貨物必須要與說明相符合。如果貨物與出售說明不相符,可被視作違約論 (breach),買方有權拒絕收貨 (reject the goods)。

作者: 袁斯朗律師

袁斯朗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律師、香港執業律師。擅長處理:樓宇買賣、離婚、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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