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條款是否有效,可分多個層次討論。其一,免責條款是否屬合約責任一部分,是時有爭議的,例如條款只在停車場外張貼,或在停車咭內列明,駕車者根本不知道條款的內容,所以不一定受其約束。另外,免責條款無論如何不能免除人身傷亡的責任,例如停車場的設計有問題,導至有人受傷,免責條款是無效的。至於失竊等責任,管理公司可否依賴免責條款而免除責任,得視乎具體情形,不能一概而論。
作者: 謝連忠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高級合伙人、國際公證人、首批婚姻監禮人、香港執業律師(執業超過25年)、明愛向晴軒《衝出債網》顧問律師、《香港電子法律》作者、《皇庭壹號》:生活必備法律作者。擅長處理:國際公證 Notary Public、婚姻監禮、家庭信託 Family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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