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是否向外籍家庭僱傭支付遣散費?

外籍家庭僱傭在這方面與本地僱員沒有分別。凡工作滿二十四個月,因裁員(如不再聘請傭工)而遭解僱,僱主須支付凡每滿一年合約之2/3月薪,以最後月薪計算。

作者: 李美林律師

李美林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合夥人、香港執業律師、婚姻監禮人、刑事案律師。擅長處理:債務舒緩DRP、個人債務重組 IVA、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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