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冚債非辦法,應考慮「重組」或「破產」

欠下巨債應該用什麽解決的方法呢?多年來曾經處理過無數的破產及重組很多申請個案的葉謝鄧律師行合夥人孫楚雍律師指出「如果因為欠下私人貸款和卡數,令到自己無力償還,解決的辦法是透過重組慢慢清還,如果還款方案行不通,那麼就應該係破產」 。孫楚雍律師補充說「 透過借新錢以債冚債方式來對付是錯誤的」。

今年11月3日根據蘋果報導,便有一名男警員話自己多年前為咗結婚而借錢,之後就係因為還唔起以採用借一些新錢以債冚債方式來應付,結果欠債就像雪球一般越滾越大,13年內累積至超過100萬,為了延續這個以債冚債的不當處理辦法,他便先後向三間財務公司借錢,成功獲批合共43萬元的私人貸款,但是由於它是在隱瞞欠債過百萬(具體數字是135萬元) 的情況下去借錢因此便被財務公司認為警員申請借貸時有詐而報警。罪名是「意圖詐騙相關財務公司令自己獲益或令對方蒙受不利」。事實上,被告因為無法應付欠債的緣故已在2018年5月正式破產,始終無法避免破產的結局。

上述警員被控告三條罪名。與控方成功談判,再承認兩條控罪之下撤銷第三條,因為警員認罪願意承擔責任的原故裁判官就兩項控罪給予警員1/4刑期扣減,仍被判入獄4個半月,仍未能逃避坐牢的結局。

作者: 孫楚雍律師

孫楚雍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合夥人、香港執業律師、婚姻監禮人、明愛向晴軒《衝出債網》顧問律師、皇庭壹號:生活必備法律書顧問團成員。擅長處理:破產、離婚、DRP債務舒緩、工傷、證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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