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家事法庭(Family Court)的司法常務官(Registrar)申請把案件排期審訊。申請表可往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你的呈請或申請將會編入下列其中一個案件表內聆訊:案件表費用
呈請案件:在你的呈請獲編排候審前,你必須使司法常務官信納呈請書已經送達對方,你可展示由答辯人填妥並交回法庭之第四號表格,又或可將派票誓章交入法庭存檔,誓章要由派票人宣誓以證明文件確已交予答辯人。共同申請案件:若所呈交的有關文件已齊備妥當,你的案件便可獲得排期。司法常務官就審訊日期、地點及時間發出指示後,將會通知你和其他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