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借錢予學生或請他們唱K、吃飯等,有問題嗎?

在社交場合的一些交往,請學生吃飯等,一般不涉及法律問題。借錢給學生卻不同,是一種法律合約,要考慮學生未足18歲,是否有訂立合約的行為能力;又,借款條件是否苛刻,令合約無效等,均需考慮。

作者: 伍家賢律師

伍家賢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合夥人、香港執業律師、澳洲新南威爾士省最高法院律師資格、明愛向晴軒《衝出債網》顧問律師。擅長處理:工傷 . 交通意外、離婚、破產、證婚。

聯絡電話:675-99999
WhatsApp:9663-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