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述所說,僱用此類傭工要依特定之合約之內容(即Form I.D.407),其他之僱傭條款包括臨時工,非家庭傭工性質如幫助處理辦工室文件或營業助理等,皆違反合約及要負上刑事責任。
可否聘請外籍家庭傭工做臨時工(PartTime)或非家庭傭工性質工作? 伍家賢律師 2015-04-14 僱傭 如上述所說,僱用此類傭工要依特定之合約之內容(即Form I.D.407),其他之僱傭條款包括臨時工,非家庭傭工性質如幫助處理辦工室文件或營業助理等,皆違反合約及要負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