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狀況公證

說明婚姻狀況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對公民現存的婚姻狀況這一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這類公證主要用於香港公民在內地辦理結婚、定居、繼承、留學等法律手續。

婚姻狀況公證的種類包括結婚公證、未婚公證、離婚公證、喪偶公證等。

結婚公證證明的婚姻關係,必須是香港法律所承認的婚姻關係。包括: 經合法手續登記的婚姻。

香港公證,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中國文書:葉謝鄧律師行

作者: 謝連忠律師

謝連忠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高級合伙人、國際公證人、首批婚姻監禮人、香港執業律師(執業超過25年)、明愛向晴軒《衝出債網》顧問律師、《香港電子法律》作者、《皇庭壹號》:生活必備法律作者。擅長處理:國際公證 Notary Public、婚姻監禮、家庭信託 Family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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