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場合的一些交往,請學生吃飯等,一般不涉及法律問題。借錢給學生卻不同,是一種法律合約,要考慮學生未足18歲,是否有訂立合約的行為能力;又,借款條件是否苛刻,令合約無效等,均需考慮。
老師借錢予學生或請他們唱K、吃飯等,有問題嗎? 伍家賢律師 2016-12-20 教育, 香港法律 在社交場合的一些交往,請學生吃飯等,一般不涉及法律問題。借錢給學生卻不同,是一種法律合約,要考慮學生未足18歲,是否有訂立合約的行為能力;又,借款條件是否苛刻,令合約無效等,均需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