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獲取「工傷病假錢」(periodical payment) 最長時間是多久?

受傷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可獲按期付款,即所謂「工傷病假錢」,不超過24個月,若傷況依然持續,可再向法院申請延長收取「工傷病假錢」,法院會酌情批准,延長期限不會超過12個月。所以可獲取「工傷病假錢」總共不會超過三年。

作者: 謝連忠律師

謝連忠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高級合伙人、國際公證人、首批婚姻監禮人、香港執業律師(執業超過25年)、明愛向晴軒《衝出債網》顧問律師、《香港電子法律》作者、《皇庭壹號》:生活必備法律作者。擅長處理:國際公證 Notary Public、婚姻監禮、家庭信託 Family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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