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究庭不是普羅大眾有機會接觸到的法庭,但對於市民來說,它一點也不神秘,因為它在電台和電視的新聞節目中,久不久就會被提及。年前香港一間氧氣公司的氣樽裝錯氣體,以至一病人缺氧而死,因為事情特殊,死因庭便就死者死因開庭聆訊。筆者也曾接過死因庭的案件來辦理,聆訊的氣氛沉悶而哀傷,其中一次的死者是一個年廿多歲的未婚年青工人,意外發生在建築地盤中,聆訊的過程當中,死者母親不停地喊哭,令人的情緒極之不安和不好受。死因庭聆訊其中一個主要目的是找出死者死亡的原因,因此,法醫官的驗屍報告(Post Mortem Report),這份報告其實不會很長,通常是兩頁紙便算數,而且敘述精簡,沒有廢話講。聆訊時,法醫官會出庭做証,敘述死因,兼且接受查問。其次,在找出死因之後,法庭會就事件提供意見,在地盤工業意外中,這是最常見的現象,法庭會提出一些改善工作安全的意見,防止同類的意外在日後再次發生,這等意見很多時候是基於勞工處督察報告的調查結果。在死因聆訊之後,便很多時候會是打官司之時,死者家屬會就死者的死亡向法庭入稟,追究可能是屬於僱主的責任,這包括勞工賠償條例下的賠償及普通法下的疏忽賠償,這等官司需時,頭尾可能要兩至三年之多,但又不可以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