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硬件的功能並設計圖形(functional design and drawings)按照版權條例,可被列為藝術作品(artistic words),對設計圖案(design and drawings)的抄雜便等同侵犯版權持有人的版權,抄雜(reproduction)的含意包括直接複印有關圖案亦同時包括複製硬件的立體圖案(3D)。這種複製技術,最典型的工序稱之為到轉工程技術(reverse engineering)但必須清楚地說明並不是所有透過還原工程技術所製作出的新硬件設計,必然是屬於侵犯版權的作品,還原工程技術所取得的資料與最後生產出的產品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版權的因素,是按照個別案件事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