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權實際上是專有使用權的另一面,享有專有使用權的商標註冊人,有權禁止他人在未經許可或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他的商標。商標註冊人在發現商標受到侵犯的時候,可以透過民事法律程序,在法院提出控訴,要求法院領佈永久禁制令(permanent injunction),禁制侵犯者繼續侵犯該有關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