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傷亡

無人認領車輛的處置 (106條)

如根據第104條扣留的車輛在3天內無人認領,警務處處長須向登記車主送達書面通知,通知該車主除非他:(a) 向警務處處長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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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車及速度試驗的限制

任何人推廣或參與:(a) 車輛之間在任何道路上的速度競賽或試驗;(b) 人與人之間在任何道路上的競賽或試驗;或(c) 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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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車輛廢氣測試中心

署長可以書面指定任何地方(包括任何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88C條被指定為車輛測試中心的地方或任何被指定為驗車中心的地方)為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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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呼氣測試

任何穿著制服的警務人員如有合理因由懷疑:(a) 任何在道路上駕駛、企圖駕駛或掌管汽車的人體內有酒精,或該人已在該車輛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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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及視察紀錄及設備等權力

署長為施行本條而以書面授權的公職人員,可在車輛廢氣測試中心開放營業的時間,進入任何車輛廢氣測試中心,並在出示其授權書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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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某些罪行的定罪而取消駕駛資格

在不損害規定就一項罪行可以或必須施加罰則的任何其他條文下,判處任何人以下罪行罪名成立的法庭,可命令該人取消駕駛資格為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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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所犯罪行

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或於任何道路上駕駛人力車的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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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提供呼氣樣本

任何穿著制服的警務人員如:(a) 因檢查呼氣測試的結果,而有合理因由懷疑任何人呼氣中酒精比例超過訂明限度;或(b) 在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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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置車輛的處置

凡任何車輛被容許在道路上停留不動,而其位置、狀態或情況使人有合理因由相信該車輛已被棄置,任何警務人員或警務處處長為此而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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