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我在中午外出午膳時遭遇意外受傷,又有沒有賠償?

你並不可以根據該條例要求補償,中午外出用膳並不是受僱期間。

作者: 鄧達明律師

鄧達明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合夥人、刑事案高級律師、香港執業律師、婚姻監禮人、香港電腦學會會員(MHKCS)、認可資訊科技審計人員(CISA)、《皇庭壹號》:生活必備法律書律師顧問。 擅長處理:破產、刑事、離婚、改名、證婚。

聯絡電話:624-88888
WhatsApp:9741-7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