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依據以下訂立的規例另有規定外,所有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12條除外)訂立的規例,均適用於私家路,與其適用於道路無異,就此而言:(a) 道路交通條例的其他條文,如在任何方面與適用於私家路的該等規例有關者;及(b) 任何其他條例的條文,如在任何方面與適用於私家路的該等規例,或(a)段所指條文有關者,均據此適用。凡道路交通條例(第12條除外)賦予任何訂立規例的權力,該權力須包括有權:(a) 指明全部或任何依據該權力訂立的規例不適用於私家路;及(b) 修改或規限全部或任何依據該權力訂立的規例對私家路的適用性。
作者: 黃嘉寶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律師、香港執業律師。擅長處理:樓宇買賣、離婚、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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