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均須領牌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22條規定,條例指明的所有種類的車輛如在任何道路上使用,均須領牌。

作者: 謝連豐律師

謝連豐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管理合伙人、國際公證人、首批婚姻監禮人、香港執業律師(執業超過25年)、葉謝鄧律師行工傷、交通意外傷亡案法律主管、英國仲裁公會會員、律師會認可的法律持續進修課程(CPD)講師 (題目:僱員工傷、疏忽索償法律)。擅長處理:國際公證 Notary Public、婚姻監禮、工傷 . 交通意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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