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果僱主並沒有向你提供一個合理的安全工作環境,引致你在工作的受了傷,你便可以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追討賠償,再且,你還可以根據《侵權法》控告僱主疏忽,追討賠償所有相關的損失。
作者: 謝連忠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高級合伙人、國際公證人、首批婚姻監禮人、香港執業律師(執業超過25年)、明愛向晴軒《衝出債網》顧問律師、《香港電子法律》作者、《皇庭壹號》:生活必備法律作者。擅長處理:國際公證 Notary Public、婚姻監禮、家庭信託 Family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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