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六月一日前,僱員須按稅務局要求填妥報稅表。僱員如果收入減少,原因例如被減薪,或放無薪假,令全年收入減少一成以上,可在報稅表寫上該年度被削減的工資,讓稅務局因應個別個案,考慮給予緩繳暫繳稅。按稅務局所指,報稅人士應在有具體減薪資料後,才申請緩繳稅款。此外,如納稅人曾以私人名義作過慈善捐款,並留有收據,亦可向稅局申請扣稅。
作者: 陳婉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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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