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電視,有警訊這個節目提及收數公司這個問題,香港是商業社會,借錢欠錢本是件十分之普遍的事,有人欠錢不還司空見慣,這才會有收數公司出現。追錢可找律師,沒有律師大可自己親身出馬,不超過五萬元,可到小額錢債審裁處去追,表格中英文不拘。但是法庭手續慢,而且對於一些喜歡拖的人來說,程序慢令他們可以拖得就拖,一些人就索性找收數公司追數。收數公司也有多種,受人非議的是那些以騷擾,甚至恐嚇或暴力來追數的收數公司,收數公司會將收到的錢和債權人拆賬,比例各有不同。找這等收數存有一些問題,就是他們很多時受當事人委託,說某君欠下他多少多少錢,但是是否欠得合理,他們並不過問,就是一味追,所以子債要父還,既知道欠債人老豆大把,便找他來追,在法律上這當然是講不通,兒子欠下人家的錢,沒有理由要父親負責。又例如是欠下貨款不還,貨壞要退回,賣方不加理睬,且找收數公司追收貨款,被追數的人說貨有問題,收數公司大可以不予理會,硬說這不關他們的事,他們只受託追數。有以上情況,道理十分簡單,就是債主和收數公司是求財,如果真的想講道理,也會試試用正常的途徑,我不是說凡找收數公司就不正常,只是有以上事情就不正常。